钱就能有一个两人的家,很划算啊。
要是没有这个房子,两人都没有独处的空间。
平时一起做做饭,给他讲讲题,也很幸福啊。
沈遇安闻言,放下锅铲,抱紧身后的女友,低头在她的头顶亲了亲。
“宝宝,你怎么这么好~”
“因为你值得我对你这么好啊!”叶槐看他又要感动哭了,忍不住笑了。
“别哭,再哭我要忍不住欺负你了!”手指戳了戳他的腰。
沈遇安瞬间耳尖红透,纤长的睫毛颤了颤,抿了抿唇,有些委屈道:“宝宝,我怕痒。”
“”
“行吧,没想到你真的怕痒。”叶槐尴尬地收回手,不再戳他。
“什么味道?!”一股焦味传到两人鼻尖。
叶槐皱眉问。
“排骨,我的排骨。”沈遇安赶紧关火,锅里面的红烧排骨已经烧干了。
还好只有一面稍微焦了一点,还能吃。
这样反而有一种吃烧烤的焦香味,两人自动忽略刚刚的事情。
只是在盛好饭之后,沈遇安去洗了澡,换上了睡衣。
吃完饭后,叶槐在房间里继续工作。
沈遇安洗完碗后,也拿出书本学习,带上耳机看网课。
叶槐给沈遇安买了个二手的平板电脑,用手机上课屏幕太小,不方便。
平时在工地宿舍的时候,沈遇安只会带着书去看,平板电脑是放在家里的。
那边人多眼杂,他担心东西丢失。
这可是叶槐送他的礼物,他要保护好。
叶槐忙完后,照例给沈遇安讲题。
记忆里原主就已经很聪明,但是叶槐能够感觉到,她比原主更聪明,不仅仅是记忆里,她学什么都很快。
沈遇安觉得叶槐有时候讲的比网课老师还要好,解题方法和学习思路也是让他进步更快。
而叶槐在教沈遇安的过程中,发现沈遇安对数字十分敏感。
隐约意识到,沈遇安对数学是有天赋的,而且对金融方面的知识也十分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