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量着周围的建筑设施,老旧的铁栏杆,周围要么是脚步匆匆的学生,要么就是站在走廊边激烈讨论的一群青年。
刚跟着走出教学楼,便有一位长发女生,穿着粉色呢大衣,围着毛绒围脖,打扮十分时髦,样貌精致,喊住叶槐。
“叶槐,等等,有事找你,我刚去传达室取包裹,发现有你的信,帮你取了过来,你看看。”
叶槐接过,道谢:“谢谢。”
“快看看,别是什么重要的信,已经过来三四天了,幸好我瞅了一眼,上面你的名字都写错了,不然还放在那没人领呢。”对方扬起下巴,模样娇矜。
她说的没错,名字的确是写错了,“叶淮”,同音不同字。
叶槐拆开信封,原主的记忆和这个世界的剧情,涌入脑中。
她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一位下乡插队的知青,祖辈在宫里当过太医,父母都是医生,一心治病救人,却因为碍了某些人的眼,被举报下放到西北林场。
原主在父母的操作下,被送去当知青。
从小养尊处优,被娇养着长大的原主哪里干的了地里的活,吃不了农村的苦。
父母又帮不了她,样貌气质俱佳的原主,便想着利用外在条件,给自己找个靠山。
但是同样是知青的男同志,有的比原主还柔弱,原主还能干干喂鸡喂猪的活,那些男知青,连锄头都拿不动。
挣的工分还没有她多,男知青靠不住。
原主就盯上了村里的男青年们,无父无母,长的五大三粗,干活麻利的沈遇安便进入的原主的眼中。
无父无母,意味着就算是诓骗沈遇安给她送东西,也没有长辈管。
就算沈遇安有个捡来的养子,屁大点的孩子,吃也吃不来多少,还特别好糊弄。
就这样,原主一边勾搭沈遇安,一边跟沈遇安的养子套近乎。
时不时给个小零嘴,教对方写字。
很快,养子被原主拉拢过来,沈遇安本不想跟知青走太近。
知青们大部分都是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模样,村民们嫌弃他们手脚软,不会干活。
总之,一开始,村民跟知青的关系不太好,能远则远。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