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长,要不然由辩护人先说,一会儿上诉人可以补充发言?”

    审判长万高峰点点头,“那就由辩护人开始辩论。”

    林川清了清嗓子,然后说道:

    “经历了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全案的证据已经明确,我方认为,上诉人王家强不构成犯罪!”

    “本案中被害人死亡的唯一原因就是跳车,检方一直强行向前追溯,称是上诉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跳车,这属于强行拉长因果关系!”

    “如果你说因为王家强的行为,将对方当场气得突发心脏病去世,那么我是支持王家强有过错的,但也仅仅是民事中的过错!”

    “被害人作为成年人,仅仅因为我方当事人不回答她的问题,就要选择跳车?这符合常理吗?我方认为跳车行为本身就属于自创风险,对于司机来说完全不可预料!”

    “司机的主要任务是安全驾驶,其注意力应当在路况和车况上,这也是符合道路交通法的规定的。而不是无时无刻关注着车内的情况,检方的说法过分加重了司机的安全注意义务,实数苛责!”

    “其实本案的逻辑很简单,跳车导致死亡,那么什么导致跳车呢?”

    “司机改变路线?不回答问题?自身心理疾病?”

    “首先拉拉货这个平台,就没有所谓的规划路线,平台的本质是运送货物,哪怕中途去月球绕一圈,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就行!”

    “我在这里再明确一下,那个所谓的规划路线,只是被害人用自己手机导航的路线,王家强与被害人之间只存在承揽货物运输合同,并不是客运合同!这一点请法庭注意!”

    “其次,不回答问题就会导致跳车?这个逻辑我始终想不明白!不知道检方是否有证据能够证明?或者能够给我方一个合理的解释?我相信大家是很乐意听的!”

    “最后我想说,王家强作为拉拉货的司机,确实有不完善的地方,但他的那些行为与被害人跳车,确实没有必然的联系!”

    “作为王家强来说,他为了挣钱养家,工作之余兼职跑拉拉货,也不想看到这个案件的发生!经征得王家强妻子的意见,我方作为车主,可以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但是我方坚持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