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活着的时候,日日因为他们姐弟因为朝廷殚精竭虑,他死了,反倒迎来了太平。
只是还是不怎么爱出门。
秧秧为了逗她开心,不知从哪里寻来一只笨笨的小土狗,棕色的毛,圆溜溜的眼。
为了献到她面前来,爪子都洗的很干净,带着一点香味,笨头笨脑又热烘烘的往她手底下钻。
俞欢给它起名叫“平安”。
平安,顺遂。
不过由于它长得太圆滚,就多了个称号叫“肉球”。后来人人都叫它肉球,平安就成了大名。
陆清衍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家,也不知道怎么一口气喝了那么多酒,更不知道酩酊大醉后,他还会折返到长公主府外。
他对这里面的一切,都太熟悉了。
“哗哗”的声音是家丁在扫落叶,欢声笑语是浇花的侍女们发出来的,而她,没有意外的话,应该就在一墙之隔的树下,那张小榻上坐着。
他屏着呼吸,有病一样,想要听见她的声音。
站了很久很久,全身僵硬的要死,终于听见她的声音,平静随和的好像他们之间的爱憎情仇是在前世。
她对秧秧说,今晚想吃麻辣鸡丝。
好一个麻辣鸡丝。
她一点都不懂他的用心,一点都不在意他。他都走了,她还想着吃麻辣鸡丝。
陆清衍快恨死她了。
听完那一声,心脏被刺穿的彻底,而他诡异的感到满足,一步一步,踩着秋日落叶回去。
干枯的落叶脆弱极了,他行尸走肉般踩着一地金黄叶,也碾碎了自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