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的太阳很猛,菌子很快就干了,林绵绵时常去翻动,这样才晒得均匀一些。
陆家人下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晚饭是林绵绵是三个人一起做的,陆野杀鸡褪毛,陆飞烧火煮玉米粒。
这种玉米粒,不是刚刚剥下来的那种一粒一粒,而是磨碎成米粒般大小,玉米粒熬粥吃非常顶饿,就是太费时间,要熬得久一些才能软烂。
陆家柴火多,不用省,陆飞从下午熬到傍晚,熬得软烂,吃起来又香又糯,要是那些舍不得柴火的人家,熬不久,吃着就有些喇嗓子。
林绵绵以前在知青点吃就是还硬邦邦的玉米粒,很难吃,她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种感觉。
晚饭的时候,陆家很热闹,林绵绵熬了一道鸡血藤鸡汤,味道很鲜,怕陆家其他人受不了中药味,她另外熬了一锅野菌鸡汤。
一只鸡分成两份煮,林绵绵自然是和吴秀秀一起喝的鸡血藤鸡汤,她建议陆燕一起喝,因为鸡血藤对女性好。
结果陆燕朝她冷哼一声,不喝,林绵绵也懒得理她,自顾自喝自己的汤,期间陆野还一直给她夹鸡肉吃,把陆燕气得鼻子都快喷火了。
饭后,林绵绵想去把今天的脏衣服洗了,陆燕却一个人霸占着水井,她想了想,还是拿着皂角去河边洗。
陆家离河边很近,路上也没什么杂草,河边上有几块光滑的大石头,一个娇小的人影蹲在上面捶打衣服。
林绵绵没想到这么晚还有人来这边洗衣服,上前想打个招呼,发现洗衣服的人竟然是刘丽。
“你怎么来这里洗衣服?”
听到声音,刘丽猛然抬头,在看见是林绵绵的时候,眼底竟然闪过一丝失望。
没人在这里,刘丽也懒得装,她白了林绵绵一眼,没好气地说:“你管我!河又不是你家的!”
“你不会是来偶遇陆野的吧?”
三水村中间有一眼水井,因为河边离知青点有点远,平时他们都是在那里打的水,陆家附近的河比村里的井还远。
刘丽能扛着衣服来这边洗,林绵绵只能想到一个可能,那就是偶遇陆野。
被猜到心思,刘丽恼羞成怒:“你!你胡说八道什么!!”
“我要是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