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挂在他身上,不吵也不闹。
搓了搓巨型野狼的狼头,再给粘人的金丝猴喂了一个米饼,广浩拿出了一截沾血的衣袖放在大灰的面前。
“帮我闻闻,找找这个家伙在哪里,我们现在要去猎杀它,注意分别,别找错了地方,这件事情非常重要!”
广浩拿出的衣袖正是孙明身上的。
孙明身上的伤口都是大花豹子造成的,他沾血的衣袖自然也残留着大花豹子本身的气味。
广浩将衣袖给巨型野狼闻,就是想要通过它去搜寻大花豹子的踪迹。
鬼头山足足上千亩,就凭广浩和艾国民两个人,就算花一年的时间,估计也把大花豹子找不出来。
而他之所以没有选择让其他人一起过来帮忙,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有野狼的存在。
狼,作为嗅觉最敏锐的生物,它们能够分辨上千种人类无法分辨的气味,而且它们还能持续追踪这些气味的来源。
这就是为什么古往今来,捕猎都是用猎犬的原因。
有了猎犬帮忙追踪猎物,猎人才能无往而不利。
大花豹子藏在鬼头山上,凭借广浩和艾国民基本上拿它没辙,但如果有巨型野狼追踪,它就逃不掉广浩的手掌心。
巨型野狼极富灵性,虽然没有做过专门的追踪训练,不过广浩一拿出来布条,它就知道广浩想要让自己追踪猎物。
它低下头,开始仔细嗅着衣袖上的气味。
闻了足足十几秒,巨型野狼猛的抬起头,然后朝着内山的方向就是一路疾驰。
“嗷嗷!嗷嗷嗷!”
巨型野狼对着内山狂叫,很显然,它嗅到了大花豹子的气味。
看到巨型野狼这么聪明,广浩直接拉动枪栓,将一颗子弹压进枪膛。
“二舅哥,子弹上膛,我们跟上大灰!”
咔哒!
艾国民也熟练的拉动枪栓,然后紧紧跟在广浩的身后。
“放心,早就准备好了!”
巨型野狼顺着大花豹子的踪迹一路搜寻,广浩和艾国民则是紧紧跟在它身后。
就这样追踪了足足一个小时,巨型野狼大灰忽然在一片密林旁边停了下来。
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