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70,开局媳妇哭着求我别走 > 第261章 寻找麋鹿群!(1/3)
    大飞把麋鹿给骑了,骑完之后,麋鹿显得更加的温顺了。

    它不止靠在大飞的身边,轻柔的用舌头给大飞梳理脖子上的毛发,还跟着大飞一起来到了广浩的面前,乖巧的就跟个小媳妇一样。

    广浩这下终于能够仔细观察这头麋鹿了。

    这头麋鹿体长大概有一米五左右,体重在一百二十斤左右,体态娇小,头上的鹿角就跟两个小天线一样,特别可爱。

    它的头部像是马头,蹄子类似牛蹄,身体部分和梅花鹿非常相似,尾巴却跟驴尾巴一样。

    没错,麋鹿就是封神演义中姜子牙的坐骑四不像的原型。

    麋鹿一开始其实在龙国开始广泛分布,然而麋鹿肉质特别的鲜美。

    山八珍当中,麋鹿更是占据首位,熊掌猴脑都要屈居下位。

    在古代,皇帝会修建专门的皇家猎苑,其中投放最多的就是麋鹿!

    因为过度的捕杀,龙国本土麋鹿早在十九世纪末就已经全部灭绝,直到1890年,龙国向英国购买了255头麋鹿,龙国麋鹿才开始重新繁育起来。

    鬼头山上的麋鹿显然不是英属麋鹿,因为它的外形实在太独特了,一眼看过去,这货就跟神话故事里面的生物一样,一看就是龙国的本土麋鹿。

    原本应该灭绝的物种再次出现在广浩的眼前,这种激动是很难用语言来形容的。

    广浩伸出手,想要摸摸麋鹿。

    麋鹿显然还有点不放心他,看到他伸手,下意识就想要逃走。

    “哟哟!”

    大飞叫了两声,雌性麋鹿这才停下了脚步让广浩摸。

    麋鹿的毛短而硬,摸起来手感并不是太好,不过这却是广浩第一次感受活着的野生麋鹿。

    对了,这里竟然有一头麋鹿,那应该有一整个野生的麋鹿族群,要是能够把这些野生麋鹿也圈养起来,那岂不是赚大发了。

    要知道麋鹿的族群就是因为它们的肉实在太好吃了,所以才被生生捕猎到灭绝。

    要是自己能把它们繁育壮大,那产生的经济价值简直难以估算。

    而且就算繁育不成功,将这个快要灭绝的野生动物保护起来,也算是给后世留下一份珍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