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我们和大头小头的合作正式步入正轨。
在外人眼中看,可能会觉得我有一些冲动,这么多钱的事说投就投了!
对此我有一些心德,说的对呢,大伙就涨涨经验,要是说的不对,那就当我放屁啦!
老人常说,合伙的买卖不能干!
这话对,也不对!
如果是想开个小卖铺,还得找几个合伙人,那这买卖确实没啥意思!
因为一共就那么点利润,大伙一分,那就会导致谁都吃不饱。
吃不饱就会多出很多想法,比如今天进货的水是谁搬的,饭口的时候谁从小卖铺没给钱拿走方便面了。
这样的事太多,并且是人性使然,所以对于这种生意,宁愿自己亏死,也坚决不要和别人合伙。
但如果是有一定小规模的,并且还能意识到自己在这个生意中无法完成闭环,那么找人合作是最明智的选择。
当然了,找合伙人也分很多种。
有的人只要出关系,那就能拿干股。
有的人有技术,那人家就能拿技术股。
而牛奶加工厂这个生意,赚钱是肯定的,因为我们哪怕不收别人的货,只吃大头小头家的资源,那就能保本。
这等于是有人给托底了,而我要做的就是跑马圈地,面对各路牛鬼蛇神,不断的把我们这个盘子扩大,从而完成利益翻倍。
除了钱,这是我要做的。
但光做这些还远远不够,因为对这行来说我是门外汉,我需要有人替我经营好他。
大头小头在几次事上都做的很有道义,人品没得说。
所以跟他们合作,我很放心。
而这也是为什么只是通过一顿大酒,我就敢投这么多钱的主要原因。
当然了……还有一个原因我没说,这一点恐怕除了阿龙其他人都猜不到。
那就是我想躲这点四哥,在黑山,赚钱的行业,并且还适合我们这些出来混的,扒拉手指头算就那么多。
如果我想壮大自己,那么就避免不了和四哥碰上。
一旦碰上,我有我的兄弟,四哥也有四哥的兄弟,很大概率就是谁都不会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