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这点儿工分,你没必要这么累。”
说话的时候,叶珍珍还用手绢擦了擦沈从均的汗。
这一幕,可是让现场不少的老爷们都有些眼红了。
之前叶珍珍对苏俊彦好,他们还能理解。
人家毕竟是从城里面来的知青,有文化。
可沈从均一个乡下的泥腿子,凭什么有这么好的待遇啊。
忙着看沈从均的叶珍珍,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周围那些人的眼神。
看着沈从均喝了许多绿豆水后,叶珍珍这才将瓶子收了回来。
“我去那边树下待着,你少干点儿,时间到了,咱们两个人就回家。”
“你可别埋头苦干,到时候把人累坏了,我可不管你。”
说完这话,叶珍珍就带着瓶子离开了。
留在风中凌乱的苏俊彦心中难受的紧,但他却是一句话都不敢说。
就自己这小细胳膊小细腿的,要是真和沈从均打起来,吃亏的一定是自己。
下工的时间一到,叶珍珍在快速的给村子里面的人记好工分之后,就带着沈从均回家了。
看着在那儿傻笑的男人,叶珍珍都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了。
用昨天熬出来的猪油调了个汤底,叶珍珍随便弄了个面条,就将下午饭准备好了。
“你对付着吃吧,我今天在那儿待的也有些累,不想做饭了。”
之前从来是冷水泡馍的沈从钧对这种生活已经十分的满意了。
在心满意足的吃完那碗面之后,沈从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拾好了厨房里面的东西。
趁着夜色,沈从钧将自己从山上打下来的野兔拎到的村长家去。
看着那肥的流油的野兔,村长的心里面早都已经有了野兔的一百种做法。
可已经从沈从钧的手中拿到了好处的村长,自然是不好意思伸那个手了。
“从均,你这是干什么?记工分已经是最轻松的活了,你还来找我干什么啊?我是真的没办法……”
村长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沈从钧就赶紧摆了摆手。
“村长,那个记工分的活还是太累了些,明天我们家珍珍还是不去了。”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