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抱着人进屋,放在沙发上。
霍烟一落座沙发时提起来的心就落下去了,没上楼没去他房间就好。
只要不进他的房间,啥她都可以暂时忍了。
“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霍烟咕哝声问。
庄周承目光有些冰冷,回头看了她一眼,并没有回应。
不过,霍烟算是大概了解那位爷平时确实不怎么说话,所以对他的反应很理所当然的接受了。
只是在他离开上楼时,霍烟忍不住轻声哼哼:
拽毛啊拽,弄得好像是她巴巴儿的贴上门来的一样,是他自己找过去的好不好。
整天一张冰川脸,想冻死人嘛。
庄周承提着药箱下楼,霍烟眼睛落在他提的药箱上,拉着的小脸子下意识的松懈了。
她不能否认,其实心里也有那么一丝感动。
庄周承脱了她的鞋子,鞋子还是他买的那双。
霍烟穿着这鞋就特别舒服,一点也不磨脚,脚下也不起汗,挺透气的。
庄周承握着她的脚,喜欢上一个东西,不,一个人的时候吧,就觉得她那脚都生得比别人来得可爱。
所以,古人云的,情人眼里出西施确实很有道理。
其实庄周承多少有点洁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