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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1章:如何俘获精神小伙的心(番外)

    宋执梳,我还是很喜欢你

    愿你以后轻吻月光,不为我私疯狂。

    我是于过。

    外面又下雨了,我的父亲不喜欢下雨天,因为母亲死在了下雨天。他觉得母亲一走,只能让我成为他的受气桶。

    我不喜欢他

    我恨他

    因为他,所有人都嘲笑我,他们说我是个傻子,说我没有爸爸,说我没有妈妈。

    他们让我穿裙子,给我戴假发,他们让我活成了一个女生。

    我那时候想的是什么呢?哦对了,是等我长大的时候,我一定要亲手杀了他们,他们该死!但是当第二天时,我发现遍地都是血迹。

    父亲的尸骨在地上,很难闻。

    我惊恐,因为我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这段记忆。就是那次,我才发现,原来我的身体里,有另外一个我,他的思想我一清二楚,他要杀光所有人。

    啊……那不需要我了,我就没心没肺就好,只需要把自己的身体借给他一阵子而已。

    三个月之内,他杀光了所有他想杀的人,谁也没有怀疑到我身上,因为他们审视我的时候,我一无所知,他们也不相信一个九岁的小男生内心会这么扭曲。

    我喜欢的人啊,是那个会在樱花树下笑的宋执梳。但是我不敢说,他是噗之以鼻的,他认为那个我拿命宠的女生简直就是平淡之众:她配不上我。

    他要杀了她。

    不可以!我拼命地想要拦住他,甚至捅了自己一刀,装作被猫吓到的样子,谁知迷迷糊糊间,他竟然看到了向暖。

    微弱的灯光下,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担心的询问道:“你还好吗?”微微热的哈皮打在他脸上。

    他动心了。

    可惜啊,这局身体到头来主人还是我,因为那一刀,他叫嚣着,他要出来,他影响着我,他要控制着我去喜欢向暖

    太可惜了,这具身体的主人是我

    小时候她说她喜欢蝉鸣,我便抓了一个夏天的蝉。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拱手让人。

    “你是男孩子,你不能让别人碰你的。”

    这话我记了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