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犯、没人要的死丫头,我要让我哥把你打死,让你欺负人!你给我起来,把我的珠花还给我!”黎阿满愤怒至极,恨不得杀了黎术。
这些话听上去像是孩子不懂事的吵闹,但每一字每一句,都在原主短暂的过去里出现过。
每一天都有。
“臭阿黎,你娘死了,你怎么不死?!”
“你可真碍眼,又丑又笨又脏又讨厌,给我滚远一点!”
“你怎么是我们家人呢?你才不是,你只是一个没娘的小乞丐,是我的仆人!将我的衣服洗了,还要给我捏腿,我来扮演千金小姐,你来做奴仆,你要跪下来……”
“我可不是你妹妹,你要是敢乱叫,就让我爹把你关在院子里头喂蚊子,将你的血喝光光……”
“……”
此时,黎术的记忆也随着这些叫骂声一点点浮现。
黎阿满今年也才十三岁而已,她在外是个颇为懂事有礼貌的好姑娘,娇俏可爱,活泼天真,在这小巷子里头很受欢迎,从来不缺朋友。
黎处田是将她教导得很不错,讨人喜欢,但也像极了他们,一样的拿原主不当人。
黎术眼中闪过几分阴沉,她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把菜刀,在黎阿满喋喋不休的时候架在了她的脖颈。
黎阿满立即安静下来:“你……你想干什么?!”
黎术目光阴沉,想着自己怎么做才能掩盖住原主那倒霉的过去。
她左思右想,觉得唯有一条路,那就是碍事儿的人,全部见阎王!
但杀人可以,没有后路的冲动杀人是不对的,同一招不能用两次。
她笑了笑,拽住了黎阿满的头发,将她拉扯着蹲了下去,收起菜刀,她从灶底掏出了一根尚还有火星的木头,道:“见过杀鸡吗?”
“杀鸡,是要将烫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