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的闺女,老家是下面镇上的,两口子来县里谋生,男人扛大包的时候,被车挤死了。留下她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跟程雪雁一样,两儿一女。

    养不起了,想起来有王喜芬这个表姨,表姨家的儿子如今出息了,一个是大老板,一个当了县里的父母官,家里条件都好。

    直接领着闺女上门,求着沈家帮着养闺女!

    哪有这样的啊?

    这要是谁家养不起孩子,都送过来让他们养,那她不得开福利院啊?

    那姑娘七岁,跟洛洛一般大,有自尊心了,跪在那里,低着头,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可怜见的。

    孩子可怜,可是当妈的可恶。

    送孩子,为啥就送闺女?怎么不送儿子?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儿子到了最能吃的时候,她咋不说养不起?小姑娘都能自理了,也吃不了多少,就养不起了?

    想要道德绑架谁呢?

    “行啊,我就喜欢闺女,送来了,我们养着也行,当多了个闺女。但是要养呢,也不能这么没名没分的,不说明白,外面不定怎么传瞎话呢。

    表姐你看这样行不行?把孩子落到我们户口上,写明了为啥领养的。然后你们写了断亲书,以后孩子就是我家的,生老病死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将来也不用给你养老,不用帮衬她两个哥哥。这辈子也不用再见面了。

    并且要写下欠条,我家培养孩子,贵。长到十八岁,十年,至少得花一百万。你得写下一百万的欠条。

    只要违背了断亲书的内容,再跟孩子联系,就还我们一百万,你还不上,就让你俩儿子还,生生世世,什么时候还上什么完。

    找律师,公证,上法院留档案。

    你要觉得行,咱就去办手续,我以后多个闺女,怎么赔养我闺女的,就怎么赔养她。

    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