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下次就会记住你了。
幼琳毫不怀疑云轩的这套理论,她向小橘猫挪近一些,小橘也很信任的看看她,没什么反应继续吃着大餐。
就那一次,余幼琳对谢云轩有了更亲近的感觉,再后来很多年,再提起谢云轩的时候,她都会心安理得的说谢云轩是他的发小,是她的青梅竹马。
就这样,从高一年级一直到高三毕业,和她接触最多的就是谢云轩。
因为谢云轩幽默又聪明,和谁都相处得来,无论男孩女孩都能做朋友,即使是这样的性格,他自己也觉得和余幼琳的感情还是有别于其他的同学。
他曾经为余幼琳写过一首小诗,曾试着用吉他和弦唱出来过,他那时就觉得真的是得意之作,是他用了真心写给这个娇小可爱的女同学的礼物。
有几句歌词他至今还记得,余幼琳也记得,但是当年单纯的他们真的不知道这种感觉就是初恋了,如果不是今天遇见,再次重温往事,长大了的他们才发现,各自都感觉到了自己初恋应该是对方。
我还是会迷恋你
迷恋你的温情眼睛
像星星,光芒照耀我的心房
我还是会想起你
想起你的甜美笑意
像火苗,燃烧着我的情绪
啊,小小的喵喵
可否和我一起,珍藏这份期许
珍藏这份期许······
那时的他们,其实都带有琼瑶剧一样的清纯青春的情结,很美好很美好。
“哈哈,我这样在大街上叫你,一定把你吓惨了吧?“
“切,谁怕你啊,就你那怪笑早习惯了好吗。”
说完,两个人都看着对方的眼睛痴痴的傻笑着。
“要不,找个地方坐坐?我们有几年没见了······”
余幼琳有些兴奋,又有些期待,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绪,她好像感觉这就是想念,这就是久别重逢。
他们两个就近找了个海鲜啤酒屋,太阳还没下山,还没上客人,啤酒屋成了他俩的包场,只有服务生在走动,非常安静。
坐在对面的谢云轩,像是安分了许多,不像小时候那样皮了,毕竟在北京闯荡历练,加之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