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偷偷向余良反映,现在虽然明面上的违章指挥没有了,但隐形的违章指挥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和班组长为了完成生产任务和撇清责任,一句“我不管你想啥法,必须把活给我干了,否则上去没工”,就迫使许多职工为了挣钱而冒险作业,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经过深思,余良这才慢慢懂得,当生产、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一些领导干部和班组长由于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他们心里虽然也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知道万一出事故的严重后果,且知道自己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但在生产被动时或经济效益不好时,找不到妥善处理办法,就违心地把安全让路于生产。并且为了保护自己,推卸责任,常常利用手中的权力,以经济手段为“诱饵”,让职工在“干”与“不干”中做出选择,把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球”踢给职工。
而井下生产一线的职工,尤其是采掘一线大多是农轮工或临时工,他们的文化素质较低,虽经入井前也经过一定的安全培训,但只是粗浅了解“三违”的一般危害性,当面对“干”与“不干”、“挣钱”与“不挣钱”的选择时,往往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是违章作业,却只能被迫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领导干部和班组长无疑是强势的一方,职工往往是弱势的一方,但在生产任务完不成而进行分析处罚时,板子往往会打在职工身上,让职工有苦难言。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保护弱势的一方着手,明确职工的基本权利,严格贯彻落实,构建一个安全、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敢于向违章指挥说“不”。
想到这里,一个想法在余良的脑海中逐渐形成。
第二天,经大矿长王东升批准,一个在全矿各头面和主要场所显要位置悬挂《煤矿职工的十大权利》看板的通知,由考核办下发了下去,要求各单位在班子会、职工会、班前会上认真贯彻,在工作现场抓好落实,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之所以公布举报电话,是因为余良知道,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必须提供一个途径让职工能够举报和投诉损害其权益的行为,只有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大对违章指挥打击力度,才能真正促进问题的解决。否则,很可能雷声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