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买个兜帽,不然走到路上全是他的小迷妹,因为简应行将林城县定为自己的大本营,所以三年后的林城县无比的繁华。
繁华到到处都是那种稀奇古怪的傀儡,有的人手上抱着一只毛绒绒,活泼可爱的小狗,但是只要凑近一看,就会发现这只小狗是傀儡。
简应行的身体抽条了,身高一米九,容貌更是比三年前的要俊美,这三年养出来的矜贵气质,几乎是一眼就能让人被他的外貌和气质所吸引。
可惜,歌行之有点脸盲,他只觉得简应行的声音很好听,至于样貌,就只知道胖了,好看?那是什么东西,没有的事。
他压根分不清美丑。
每次想到这个事情,简应行就忍不住叹气,自己的这个男友怎么就有这种毛病啊!
这可是自己最满意的样貌了,比他原本的身体还要好看几分,他原本的身体也是一个妥妥的美男。
只不过比这具身体要逊色几分。
简应行特别的想,这具身体,还是不要随随便便就没有的好,他一定要好好珍惜这具身体。
简应行想着,脚步一刻不停,往前走。
他甫一下山,抄着近路,行至一片小树林中时,一阵悦耳的琴声犹如潺潺流水般传入他的耳中。
简应行掏了掏耳朵,并不想理会这阵琴声,最近这几天他几乎天天跑到济世娘娘的庙里面,来偶遇他的人很多很多。
有毛遂自荐的男人,也有想要让他娶她的女人。
所以,他压根就不把这阵琴声当回事。
“公子,走的如此匆忙,倒不如与我好生聊聊。”一道清脆悦耳的声音从简应行的身后响起,简应行转身看去。
一个穿着苗疆服饰,非常华丽的女人赤裸着双足,愣愣的看着简应行。
女人的头上,身上都戴着大量的银饰,她就这样愣愣的看着简应行。
然后,一只手捂着胸口,一只手从自己的头上拔下一个银铃铛,“公子,我一见你就倾心,不知道你可否愿意娶我。”
“我是苗疆的圣女。”
楚玲对眼前的少年一见钟情,仿佛被月老拉了红线一样,瞬间沉沦。
那少年,一头如瀑的黑发用银色发冠高高束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