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94章 草原顶尖狩猎高手(1/4)
    和大号皮鞋的一战,是刘畅踏出族群洞穴后,最为酣畅快意,收获最大的一战。

    回忆战斗场景,刘畅第一印象是艰难。

    实在是太难了。

    他从来没碰见如同大号皮鞋一般难缠的对手。

    足足五百斤的体重,是自己的三倍。

    庞大的体型差距,让刘畅的蹄子猛蹬和背部铁山靠两项战斗技能失效。

    唯一能打出有效攻击的方式就是獠牙穿刺。

    但獠牙穿刺有个不方便的点。

    遇到大型动物,獠牙穿刺进入对方身体再拔出来,哪怕刘畅动作再快,也需要时间。

    这个时间足够攻击速度极快的动物,凭借狩猎本能打出凶猛的反击。

    例如皮鞋的扭头撕咬。

    打到这个地步,刘畅更多的是依靠身体本能反应去战斗。

    当他刺中皮鞋老六后,不需要扭头去看皮鞋下一步的动作,直接施展飞蓬步逃遁即可。

    一旦他扭头去看皮鞋,迎接他的将是皮鞋的血盆大口。

    好在他很快将潜能爆发赋予他的五感提升,以及飞蓬步灵活的步伐结合在一起,打出了极为流畅的进攻。

    真可谓是在刀尖上跳舞。

    稍有不慎,难免被刀尖所伤。

    第二感觉是爽。

    单对单挑翻五百斤重的皮鞋老六,刘畅心里有种无法言喻的爽。

    这种感觉比万军丛中取野狗女王狗命更爽。

    论战绩,他或许还称不上草原第一巴图鲁,但绝对能跻身草原顶尖猎手之一。

    五百斤的皮鞋老六,那是连狮群都难以狩猎成功的庞然大物。

    命丧他手。

    击杀强有力的对手,是确认自身实力最有效的标注

    刘畅实实在在感受到,自己确实拥有非常强悍的实力。

    至于收获。

    他获得了皮鞋老六的身躯,自己接下来一周多时间的肉食供应有了保障。

    更重要的是,他的飞蓬步有了一个很大的突破。

    不再拘泥于一二三四步的呆板,有了几分融会贯通的架势。

    锻炼两个小时后,刘畅躺在地上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