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蓬步已经练到第十四步,又遇到了阶段性困难。
刘畅现在反倒不着急了。
他如今掌握的飞蓬步,已经足够他对敌。
二来对于飞蓬步两步一个坎的练习状态,刘畅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遇到了困难,慢慢练就是。
接下来好几天,刘畅白天前往北边的洞穴练习飞蓬步,饿了就去河流边上吃皮鞋肉,晚上则跑回族群洞穴休息。
去河流的路上,需要跑出十多公里的路程,足够他了解草原上最新的环境状态。
遇到蹄兔或者田鼠,则额外加个餐。
等他能扛起大号皮鞋老六小碎步跑的时候,刘畅把大号皮鞋扛回自己北边的洞穴。
一周时间一晃而过。
刘畅从洞穴中出来,嘴里叼着大号皮鞋老六的残骸,朝着自己选定的乱葬岗走去。
他低估了自己的饭量。
一具五百斤的皮鞋老六,出肉一百八十斤,刘畅一周就吃完了。
食量大增也与他身躯快速成长有关,刘畅的体重正朝着一百六十斤稳稳迈进。
乱葬岗距离刘畅洞穴不过二十多米。
上一具小号皮鞋老六的残骸,已经变成了森森白骨。
刘畅并没有钓到自己想要的食肉动物。
皮鞋老六骨头缝里的碎肉,全让草原清洁工秃鹫吃完了。
秃鹫那玩意比鬣狗更恶劣,鬣狗是有新鲜肉优先吃新鲜肉,没办法才食腐。
秃鹫没有狩猎动物的本事,绝大部分时候都靠食腐为生。
肉质顶风臭三丈,顺风臭半里地。
噗通。
刘畅松开嘴,大号皮鞋老六的残骸砸在地上。
‘六爷啊,你显灵保护我,帮我吸引两条猎豹或者花豹过来。’
刘畅在心里默默念叨,转身离开。
要是大号皮鞋真的有灵,保准给刘畅召唤一支狮群过来。
把这头可恶的蓬蓬剥皮抽筋。
刘畅在草原上漫步,朝着河流方向走去。
通过河流的变化,他可以判断草原如今的环境,通过对环境的了解,他又可以预测食肉动物族群的生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