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04章 轻易双杀(3/4)

    ‘接下来我要是再去那边,就该和狒狒族群全面开战了,啧啧。’

    刘畅在心里复盘战斗。

    如今他对自己身体控制力越来越强,奔跑中伸出蹄子拨动对方这一招,原本是猫科动物的狩猎方式,刘畅用起来同样得心应手。

    能轻易取得战果,除了他实战能力强悍,也有狒狒族群轻敌的原因。

    之前他去面包树边上饮水,过来几只狒狒就能对他驱逐。

    这次还是几只狒狒过来。

    狒狒族群没有预料到,刘畅这次要对它们痛下杀手。

    冷不丁吃了个闷亏。

    刘畅估计,下次他再去喝水,面对的将是狒狒族群的倾巢出动。

    起码成年雄性狒狒会联手,试图将他留住。

    ‘不过也无所谓了,我原本的目的就是和狒狒族群一战。’

    刘畅并没有太过担心。

    身体凉快下来,他站起身,享用狒狒大餐。

    吃了大半只狒狒,刘畅继续练习飞蓬步。

    他越来越感受到,飞蓬步的精妙之处。

    让他对战狩猎的技巧增加了很多。

    没有练习飞蓬步之前,刘畅全凭着潜能爆发和锋利的獠牙战斗。

    现在光是蹄子,刘畅就有四种打法。

    完全可以用最少的体力迅速结束战斗。

    烈日炎炎。

    洞穴内,刘畅做着仰卧起坐,倒立俯卧撑,扭腰,提跨,以及很高难度的瑜伽动作。

    像是吃了橡胶果实一般,身躯拉出各种各样的怪异形状。

    接下来两天,刘畅除了晚上回族群洞穴中休息,其他时间都在北边洞穴内锻炼身体,练习飞蓬步。

    三天后。

    刘畅叼着第二只狒狒的残骸,来到洞穴外的乱葬岗。

    ‘踏马的,胡狼这厮什么时候来了,我怎么不知道。’

    看到第一只狒狒残骸上的碎肉被啃食的干干净净,还有一股胡狼的气味残留,刘畅忍不住大骂胡狼小贼奸诈。

    特意挑他不在洞穴的时候,吃他的残羹剩炙。

    啪嗒!

    刘畅把第二只狒狒残骸丢在原地,转身朝着面包树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