遁。
刘畅几次冲击,都没引诱狒狒成员脱离族群,对他单独追击。
知道自己无法扩大战果,刘畅佯装冲击,用獠牙穿透倒在地上的狒狒身躯,两只打包一起带上,随后撒丫子朝着自己北方的洞穴跑去。
狒狒首领带着族群成员追了一百多米,视线内失去刘畅的身影,气的嗷嗷大叫。
等刘畅彻底离开,狒狒族群的气氛陡转直下。
几只成年狒狒看向狒狒首领的目光,露出几分质疑,以及跃跃欲试的挑战意味。
作为狒狒族群的首领,任凭一只小小疣猪在族群栖息地予取予求,绝对不是合格首领的表现。
刘畅獠牙上一边挂着一只狒狒,心情极好的在草原上小碎步跑着。
他并不知道狒狒族群因为自己的缘故,即将内斗。
即便知道了,他也不会有什么感想。
无他,杀狒乃基操尔。
从在领地上和狒狒族群争锋开始,刘畅就多次击杀狒狒,击杀狒狒对于他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
小碎步跑着,刘畅复盘这场和狒狒族群的战斗。
老实说,狒狒族群数量众多,但没有给他太多压力。
‘主要还是因为狒狒跑的慢!’
刘畅在脑海中分析。
跑的慢遇到他这种跑的快,下手一击必杀的对手,猛不丁吃大亏太正常了。
后面狒狒族群改变战斗方式,刘畅很难在它们手上占到便宜。
强行狩猎,成功的概率低不说,自己很容易受伤,得不偿失。
‘如果我遇到了野狗或者鬣狗群,对方的速度比我稍微慢点,但支援的速度很快,我能不能打?’
刘畅在脑海中提出假设。
他击杀狒狒的时候,用的战术是围着狒狒群转圈,拉开它们之间的空间,再找机会动手。
遇到野狗或者野狗群,它们习惯两狗一组,而且支援速度非常快。
刘畅每次都碰到两只狗,他一身本事很难施展开。
‘还是不好打。’
刘畅作出判断。
快要走到自己北边的洞穴处时,他停下了脚步。
刚才风向偏了一下,他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