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39章 最好的猎物(3/4)
,也不怕高度腐烂尸体上的细菌,确实是大草原上无情的干饭机器。

    要是没有它们,草原上都得产生瘟疫。

    说来也怪,偏离了方向之后,刘畅跑出两公里不到,就遇到了梦寐以求的好猎物。

    四只体型巨大的鸵鸟,带着一群小号鸵鸟,在草地上觅食。

    ‘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

    ‘之前我就是太死脑筋了,要是没有刚才那一群鬣老二帮我改变方向,我上哪儿找这一群鸵鸟啊。’

    刘畅激动的眼泪汪汪。

    鸵鸟是草原上的大型食草动物,虽然名字带一个鸟字,实际上这货早就失去了飞翔能力,保留的一对翅膀中看不中用。

    能够飞翔的鸟类,大部分都是毛多肉少,体态轻盈。

    成年鸵鸟足足有两百多斤,能飞起来才是见鬼了。

    两百多斤对于刘畅来说,属于非常棒的体重。

    太重了他不好杀,杀了也不好带走。

    太轻了不够他吃很长时间。

    最关键的是,鸵鸟好杀。

    它的攻击方式是用自己强壮的脚趾踢对方。

    刘畅最喜欢这种攻击方式单一的动物。

    六百斤的皮鞋老六他都能单杀,打鸵鸟还不跟玩一样。

    四只鸵鸟加起来得有一吨重,要是能把这些鸵鸟全部收入囊中,完全足够他度过旱季。

    ‘哎,没想到我的旱季挑战就这么平平无奇的结束了。’

    ‘也没有多难嘛。’

    刘畅内心凡尔赛十足的碎碎念,悄咪咪朝着鸵鸟的方向摸去。

    四只鸵鸟带着十来只小鸵鸟,他没有贸然冲出去直接进攻。

    单对单战斗才是最适合他的战斗方式。

    被鸵鸟群围攻,他也有危险。

    被鸵鸟踢死倒是不至于,可谁也不想让鸵鸟踢几脚嘛。

    等距离足够近时,刘畅猛地朝着鸵鸟群冲去。

    他的目标是鸵鸟幼崽。

    咚咚咚!

    蹄子踩在地面发出声响,是最好的示警器。

    四只成年鸵鸟看到刘畅冲来,其中一只体型最为高大的鸵鸟毫不畏惧,一马当先朝着刘畅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