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60章 让食肉动物知道疣猪爷爷的名头(1/4)
    成年水牛发出哞哞声,表示不喜欢疣猪。

    刘畅在水牛群外活动。

    他啃食着青草,悄咪咪接近自己选中的目标。

    这是一头亚成年雄性水牛,体格健壮,大概在六百斤左右。

    非常符合刘畅的需求。

    刘畅装作吃草,脑袋一甩,噗嗤一下之后,他迅速离开案发现场。

    吸取第一次猎杀角马的经验,他这次用自己的獠牙穿透了对方的重要器官,降低对方在临死前因为痛苦搞出的动静。

    让猎物迅速死去,绝对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哞!

    哞!

    亚成年水牛发出痛苦的嚎叫,奋力奔跑。

    水牛族群中的成员纷纷上前发出宽慰的声音。

    它们的宽慰没有起到半分效果。

    水牛受伤的孔洞像是水龙头打开了一般,噗噗冒血。

    一分钟不到,这头亚成年水牛身躯重重的砸在地上。

    喔嚯。

    刘畅咧嘴一笑。

    对他来说,狩猎就是如此简单且朴实无华。

    水牛群发出悲戚的声音,转移位置继续啃食青草。

    这片地方的青草已经被鲜血浸泡,无法食用。

    刘畅上前,用獠牙穿透水牛的颈脖,拖着往自己洞穴的方向走。

    他和鬣狗不一样,没有就地开餐的习惯。

    鬣狗在草原上臭名昭着,任谁看到它们,都知道这厮是吃肉的。

    刘畅不一样。

    他注重名声。

    而且他一顿吃不完一头水牛,得好几天吃。

    就地开餐吃完第一顿,他总不能接下来好几天,时时刻刻都守在水牛边上。

    刘畅拖着水牛走着,没等他回到洞穴,身后又跟上了几只鬣狗和胡狼。

    还有一头花豹。

    刘畅抽出獠牙,站在水牛面前,微微昂头,对着它们露出一个轻蔑的笑容。

    意思是一起上吧,我赶时间。

    三只鬣狗朝着刘畅扑来。

    刘畅脚踩飞蓬步。

    两百五十斤的体重,以及淬炼的极为坚韧的皮层,再加上潜能爆发状态,让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