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一个穿着中山装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
唐佳一小跑几步过去喊人:“舅舅,你看,这就是春明作家!”
中年男人略微一怔,朝着蒋明春伸出手:
“鄙人杨兴邦,是南乔的舅舅,没想到能在家里见到春明作家。”
蒋明春也伸手和对方握住:
“杨叔叔是长辈,称呼我明春就好!”
“好,明春。快,里面请!”
冯梅拉住唐佳一,低声道:
“你舅舅怎么像变了个人似的?平时也没见他对谁这么客气啊?”
唐佳一撇撇嘴:
“谁知道呢,先进去吧。”
蒋明春前脚跟着杨兴邦进屋,后脚就被唐南乔给拉到了众人面前:
“姥爷,姥姥,妈,给你们隆重介绍一下,这位就是获得今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的大作家春明,同样也是我的大学同学,同一宿舍的室友,最好的朋友,蒋明春。
姥爷,我给你看的《活着》就是明春写的。他呀还上过校报,接受过校报专访呢!”
唐南乔介绍的时候,一脸得意,好像被介绍的人是自己一样。
蒋明春感觉这一家子人的目光都快把自己烤熟了,满头发白的姥爷甚至把自己的老花镜都戴上了。
“哎呀!快!快来坐!”
唐母赶忙给蒋明春倒水,杨兴邦示意蒋明春坐沙发上。
看得出唐南乔的姥爷是个喜欢书法的人,光是墙上就挂着几幅字,只是没有看到落款,可能是老爷子自己写的。
“明春小友,也懂书法?”
见蒋明春再看自己的字,杨老爷子有几分意动。
蒋明春抱歉一笑:
“谈不上懂,我只是比较喜欢颜真卿先生的字体,平日里多有临摹的习惯。我看您写的这几幅字,好像也有些颜体的影子在里面,且已深得几分神韵。”
老爷子听闻笑的开心:
“明春小友,眼光不错! 老头子我自幼练习书法,颜柳是我所追崇之境。只可惜,悟性不够,只习得些许皮毛,难登大雅之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