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 第220章 苟王齐聚,卧龙凤雏(2/3)
个草字之后。

    接着疯狂的吐槽起来:“他娘的,这边的村民是傻了么,都什么时候了还放鞭炮!”

    “这尼玛白追到这里了,眼看那只大爪子就要进笼子了!”

    “那他喵的可是吃过人的山君!这都多少天了,追到它容易么!”

    听到男人的吐槽,守在门口,身上披着一件狼皮大衣的男人后头瞪了一眼:“二愣子,赶紧闭嘴吧!让这只山君跑到这边还不都因为你,蒙汗药都能弄错,下回再这样,直接弄死你!”

    “大秃顶子和三瞪眼已经去外面套野猪去了,木头对子已经弄好,看看野猪能不能把这头山君弄进去。”

    “实在不行也就只能继续追了!”

    “我知道你们都想回家了,可好不容易追到这了,咋就不能再咬牙挺一挺!”

    说话的男人叫谢老狼。

    是这群捕虎队的老大,一行九人是从兴安岭那边聚集在一起的。

    不过谁都是兴安岭哪个屯子的,对大家来说都是秘密。

    叫的名字也都是自己起的外号。

    扑杀大爪子可是犯法的事情,他们一行九人也都是谢老狼为中心联系到的一起。

    是听说这边有一头咬死过人的山君。

    山君是老虎中真正的霸主,普通的老虎皮毛价格是高。

    但山君的皮毛价格更是翻了几倍,传授中有驱邪避灾,官运亨通的作用。

    如果只是普通的大爪子,也没有必要这么麻烦。

    只是这一头山君,其价值足以让他们抛家舍业,在这寒冷的山上冻这么多天的。

    “是呀,就差这么一嘚瑟了,要不是鞭炮声惊了这头山君,估计现在咱们都准备回家了。”

    对子房内,其他几人也借着话题闲聊起来。

    说来他们之前运气也不错,在刚刚赶到治山林场这一片的时候。

    就捡到了这头山君吃剩下的半只野猪。

    山君十分聪明,对味道的感知也优于其他的野兽。

    所以,这个沾染过自己气味的食物,让这头山君卸下了防备。

    只差一点就走进了那个木头对子里面。

    木头对子是兴安岭那边的猎人对木头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