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年代:开局娶女知青,狩猎威虎山 > 第231章 问题复杂了?(2/3)
身上的东西怎么弄出去。”

    “啊?那咋办。”见到被迷晕的大爪子,还不能弄死,对狗蛋来说实在是太煎熬了。

    “咱俩先把它弄到木头对子里,你顺便将黑子它们领过来,适应下一大爪子身上的味道。”

    “我去横道林场打个电话,这事儿绝对要汇报到上面。”

    陆永尚略一沉思就做了决定。

    如果这要是普通的大爪子,既然已经伤了人,那弄死就得了,之后面对上面的审查询问,将今天发生的事情原封不动的说一遍就行了。

    可这是一头实打实的山君。

    山君的皮毛,还有牙齿等,都是真正高官所追求的东西。

    在那些已经达到一定级别的官员心中,这可是权利的象征,千百年难遇的宝贝。

    真以为曾经鼓励捕杀老虎的行动是为了村民家里的庄稼不被损坏呢。

    真以为山里的那些奇珍异宝都能让普通村民一飞冲天?

    熊瞎子,猪神,土包子,这些陆永尚都敢弄。

    毕竟其价值对普通人来说很高,但对真正的那些掌权者来说,基本上连屁都算不上。

    但这个山君。。。

    只要这东西留在手上,这消息要是被传出去。

    只怕整个陆家都有命弄这玩意,没命享受这玩意带来的价值。

    狗蛋不明白,这个正常,前世的他也不回明白这个道理。

    只是重生之前看到了太多这样的情况了。

    有些人家里的电线是黄金做的,喝茶用的杯子是真正的古玩。

    自建博物馆内的展览品甚至比当地的博物馆还要齐全。

    他甚至在一个山庄内,看到了成群的傻狍子供客人捕杀。

    会客厅最中间的那个大爪子标本,牙齿上还沾染着新鲜的血迹。

    虽然他是个重生者,但还入不了真正的掌权者的那双眼中。

    什么样的身份做什么样的事,此时的他正在发展的最关键时机,他可不想折在这里。

    “哦。。。”狗蛋神色低落地回了一声,“大哥,那之后我们还有机会杀大爪子么?”

    “我让你带黑子感受大爪子的气味为的是啥!”陆永尚心疼的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