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赵破虏的心底,‘问鼎’早就是计划的一部分,但凭他现在的实力,怕是难以做到。
城池太少,兵马不够,加上连同大乾在内的五个国家对他都有忌惮,若提早举事,很可能被五国联手剿灭。
赵破虏自己自然可以逃脱,可手下的将士就不那么幸运了。
他相信,要打人之前,先得把拳头收回来。
猥琐发育一段时间,等自己再训练出一支能驰骋天下的军队时,便可所向披靡了。
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银子!
以神弃之地为根据,先做这里的霸主,进可攻、退可守,岂不妙哉。
十几个人出去经商,太不够了。
要知道,赵破虏的无名十三中,没有一个是经商好手,都是朝廷的官员出身,他们赚的钱,可谓杯水车薪。
如果说,一个人一天赚取一两银子,想要多多益善,那就得成千上万的人一起出去经商才行。
自古以来,任何一方枭雄,无一不是钱财万贯的。
手里没钱,怎能服众。
“我打算先攻打纳库的部落。”
卢曲奇怪了:“纳库?被称为神弃之地霸主的血狮部落?”
纳库是血狮部落的首领,携六十万部落族人,割据一方,连北武和大乾都不敢轻易触碰。
因纳库世代喜欢掠夺和征战,将周围百里的部落全都收到囊中,才形成了平原上最强的部落。
血狮部落有两支骁勇骑兵,达八万人,马蹄过处,寸草不生。
如此强大的部落,就凭赵破虏现在手中的人马么。
不错,他是收降了战熊和黑虎部落,可还没有达到与血狮部落抗衡的实力。
“主公,血狮部落距离这儿有四百多里路,位于神弃之地的中间要害,四通八达,人马众多,您要去吞并?”
“你把部落想复杂了,神弃之地的规矩是,首领之间的战斗决定一切,只要我能拿下纳库,他们便不足为虑。”
忽然间,门外七狼舅哥匆匆跑来,手中那些一封信。
“妹夫!部落来信了!”
是血狮部落来的信,真是想什么就来什么。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