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 > 第114章 有光(1/4)
    吃完午饭后,金胜躺在办公室的小沙发上小憩了一会后,泡起了功夫茶。

    顺便研究一下朱大昌的案子。

    差不多1点半的时候,门被敲响了。

    王宇豪拿着一份卷宗进来了。

    “金律,关于韩建的案子,有点情况我拿不准,想跟你聊聊。”

    “行,你先坐下吧!”

    金胜顺便给他也倒了一杯茶。

    “谢谢”

    还挺注重细节,知道用双手接。

    等他喝了一口后,金胜这才问道:“说说看,是什么情况。”

    王宇豪放下茶杯道:“负责这个案子的检察官,刚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说是希望韩建能签署认罪认罚的具结书,他们会把刑期直接建议为3年6个月。”

    “如果能取得死者家属的谅解,还能再谈。”

    这样一说,倒是让金胜直接来了兴趣。

    原来的卷宗,金胜早就已经看过了。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没有杀人的故意,但由于过失导致了他人死亡后果发生的行为。

    量刑的标准,是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韩建这个案子,如果按照几个重要的点来打的话,最理想的刑期大概率是在4年左右。

    但是检察署的这一番操作,有点迷啊!

    认罪认罚后把刑期缩减这一点没啥奇怪,但主动提出只要拿到谅解书,还能再谈就有点意思了。

    毕竟韩建都找法援了,家里的条件能好到哪去,怎么可能有钱弄这个。

    难道中间有什么猫腻?

    金胜心里一动,直接说道:“你把卷宗再给我看看。”

    “好”

    王宇豪一听,也是连忙递上了卷宗。

    案情简述、现场的细节

    金胜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的又重新看了一遍。

    顺带着,在脑海里也连贯起来梳理了一下。

    没毛病啊!

    无论是行为、动作,全都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标准啊!

    毕竟两人是在扭打的情况下,造成的人员伤亡,对方的手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