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50分许,在魔都市浦东新区一商场前,与受害人邱光伟因一场误会,发生了争吵,并有推搡行为发生。”
“在周围人群的规劝之下,邱光伟离去。”
“当日下午5点10分,朱大昌回家时,路过一间商铺,再次被店老板邱光伟看到,随即从店里拿了一把水果刀,冲出来对朱大昌进行了挑衅。”
“并在此过程中,划伤了其手臂。”
“朱大昌恼羞成怒之下,抄过旁边的一根水管,砸到了邱光伟的头部,造成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魔都浦东新区法院于10月16日开庭审理后,于10月20日作出判决,被告人朱大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于12月11日,由魔都市中级法院,刑事3庭,再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