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
刚进入办公室,金胜手机就响了起来。
东方明的电话。
不用猜,肯定是为了明天的庭审。
“东方检察官,早上好啊。”
“早上好嗯我想跟你商量个事。”
这语气,怎么有点难以启齿的感觉。
金胜脸色凝重了一点,难道案子有什么变故。
“你说”
就连坐下的时候,都不由得放轻了力道。
“曾德源这个案子,我们最近研究了一下,也跟中院那边的法官沟通过。”
“有一个方案,看你们这边能不能接受。”
“上诉请求从‘无罪’更改为‘罪轻’,他的刑期会直接从3年6个月的实刑,变更为2/3的缓刑。”
“民事方面,他可能需要增加一部分赔偿,金额差不多在50万左右。”
金胜无语的笑了笑,整个人也放松了下来。
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原来在打这个主意。
“东方检察官,你应该了解我。”
“像这种变相的不战而降,可不是我的风格。”
“咱们还是法庭上见吧!”
一些争议比较大的刑事案件,如果法官吃不准,不好下判决书,左右为难的时候,这种选择就会很有‘性价比’了。
这种情况很大一部分,都是出现在‘二审’阶段。
比如有的案子,一审被判了刑。
被告坚定认为自己无罪,提起上诉。
那结果只会有两个,要么维持原判,要么无罪释放。
可很多时候,羁押时间比较长,甚至超过了一年,那又该怎么办?
是不是可以从被告下手,一起打个商量。
一旦能够达成共识,好处多多啊!
法官容易下判决、被告人减轻了刑罚、公诉人完结了案子、受害人拿到好处没话说。
最重要一点,只要不是‘无罪’,就没法去申请‘赔偿’。
皆大欢喜
虽然明面上,在涉及‘国家赔偿’时,原审的法官一般不承担任何责任。
可私底下,基本上算是到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