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梁直接愣在了原地,都忘了自己是来领路的,差点就哭了。
李友人居然,看过自己弹吉他!
呜呜呜……这辈子值了!
苏喆已经在大门等候。
见到李友人,马上伸手问好:“李先生,久仰久仰!”
李友人用力的握住苏喆的手,上下打量起他来:“嗯,不错,年轻有为啊,苏喆,总算是见到你了。”“坐,李先生,见到您是我的荣幸,我从小就是听您的歌长大的。”
虽然李友人的咖位很大,但是,苏喆也是处事不惊,毕竟,他前妻也是巨星,所以,见到李友人,也没有阿梁那么的失态!
“叫我友人就好。”
早就听说,友人哥没有什么巨星架子,今天见到真人,果真如此。
苏喆不敢骄傲,说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友人哥,今天来找我,应该是想要让我给您写歌的吧?”
李友人哈哈大笑说:“再来的路上,我就跟阿春说,你一定是个极其聪明的人,果然如此,聪明!”
“实话实说,我在歌坛这么多年了,你是我见到过,其二个非常有个性的人!”
“哦,那其一是?”“秋歌大神!”
李友人说道:“秋歌先生不求名利,不为钱财,创作能力绝顶,他是其一,而你,嚣张狂妄,不可一世,但却不持才自傲,真人比我想象的和善,你是其二!”
哈哈哈。
苏喆心里暗道,这么巧,其一是我,其二也是我。
苏喆对李友人还是很尊敬的,像他都已经拿到金钟奖,功成名就了,就算是隐退,也是一代传奇了,但是,对唱歌的热爱,三十年如一日,让人佩服。
“其实不瞒友人哥,我先前,还真给您写了一首歌。”
李友人一听,眼前一亮,问道:“哦?真的?”
“是的,这首歌,是我专门为您量身定做的。”
“名叫《吻别》。”
说完,就将李友人带到自己的工作室里面。
在自己的硬盘里,花了点时间,将这首吻别的do给找出来,在李友人的面前,播放了出来。
“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