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洞房花烛夜,娘子奔向白月光 > 第一百四十一章 不算过分的要求(4/5)
开口。

    林兴鹏心中苦涩,当初妹妹若是没有作死,如今李九霄就是他的妹夫!

    现在也不必低声下气了。

    “待会京畿道各县会把涉及徒刑、流放以及死刑的案卷送上来,你帮我仔细过一遍,再把每份卷宗概要写下来交给我。”李九霄一点都不客气,加之林兴鹏之前当过县尉,对这方面工作应该还算熟悉。

    林兴鹏脸色一苦,这可是极其繁琐的公务。

    而且年关将至,京畿道各县都会把积压了一年的卷宗送到京兆府。

    “只有我……小人一个吗?”林兴鹏咽了咽口水。

    李九霄,“怎么,你不愿意?”

    林兴鹏点头,“我自然愿意,能为大人效劳是小人的荣幸!”

    “嗯,去吧。”

    忙活了一整天,林兴鹏在下值之前把今日工作内容呈交到李九霄面前,李九霄细细翻阅后发现林兴鹏干得确实不错,而且写得一手漂亮的字体。

    “大人,可还满意?”林兴鹏心情忐忑。

    李九霄颔首,“你练过字?”

    林兴鹏不知李九霄何故发问,点头说道:“是,小人自然临摹名家字帖……”

    不等他说话,李九霄取出一份奏折让林兴鹏模仿字迹,林兴鹏摸不着头脑也只能照做,临摹了十几个字后李九霄就让他不必再写了,又让林兴鹏取来一张信笺,“我说,你写,记得用刚刚的字迹。”

    “天地有正气,人间重公义。今有黠贼虞敬者,其所行止,实为人神之所共愤,天地之所不容。”

    “……”

    “此虞敬者,若不亟除,乡闾不得宁谧,民心岂能安定?若众人遇此贼时,当秉持公义,奋而抗之。或执送有司,令其就法受诛;若彼拒捕且怙恶不悛,继续为祸,则可立斩其首,以平民愤,以申国法。”

    林兴鹏越写越得劲,心想这篇讨贼文果然文采斐然。

    下一刻,李九霄又说。

    “永泰三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京兆府少尹萧允中亲笔。”

    “啊?”

    林兴鹏脑子没反应过来。

    李九霄冷冷说道:“让你写,你就写。”

    林兴鹏只好恭恭敬敬写上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