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因为她不喜欢沈逸则。她喜欢。她明确地知道,她喜欢沈逸则。
只是……
沈逸则是祁国公府的独子,将来必定承担支撑起祁国公府的责任,他这一辈子,就应该在盛唐安安稳稳地过他的富足日子。
而自己呢,温毓瑶知道,她在盛唐待不久了,她迟早要去北离的。血雨腥风,充满杀戮的战场才是她的归宿,她知道,自己要么踩着许多人的尸体,登上那皇位,要么死在半路,不留全尸。
不论是哪一种,似乎都更适合一个人走。过于血腥、过于凶残、过于不体面,这些都和沈逸则没什么关系。
温毓瑶甚至觉得,若是因为要拉着沈逸则一起走,而弄脏了他的衣袍,是一件不被允许的事情。
沈逸则就适合饮饮酒,下下棋,困了就睡,醒了就去校场习习武,骑骑马,一辈子潇洒肆意,一辈子目中无人的嚣张,所有人都对他恭敬无比。这才是沈逸则该过的日子。
沈逸则见温毓瑶出神,伸手敲了一下她的脑袋,“你想什么呢?”
温毓瑶回过神来,她犹豫一二,还是把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告诉了沈逸则。
她喜欢有话直说,若是因为支支吾吾的隐瞒,造成了误会,那才是终身的遗憾。
沈逸则听完就笑了,“温毓瑶,你以为我是什么人?”
“我们相处了这么久,你是真的一点也没有在我身上用过心啊。吾听了你说的话可真伤心。”沈逸则做出一副伤心的样子,不过他此刻却是高兴的。
起码,温毓瑶拒绝他,并不是因为不喜欢他,而是顾惜他,怜惜他。
“温毓瑶,你以为我是那些披着长衫只会死读书的书生吗?”
“还是你以为,我是身娇体弱的白面小生?”
“你别忘了,那三十万大军是我一人组建起来的,养兵用的钱也是我一人挣得到的,能做成这种事情的人,你觉得我会是什么好心肠?”
“那些穷凶之徒,如果不是我有雷霆手段,难道是因为我的菩萨心肠而听话的?那些金银财宝,如果不是因为我撇下良心什么生意都做,难道是因为我每日求财神爷保佑而赚到的?”
“温毓瑶,我见过你杀人,我见过你行凶的狠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