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学义像个神经病一样在絮絮叨叨中盼着太阳落山,小心摘着骆驼刺枝尖上的小绿叶嚼吧。
其实小小的叶片没多少水分,还有点苦涩,但比没有强。
他害怕自己安静下来,就这样活动着,证明自己是个活人。
好在是刘诗妍一直有呼吸,这也是他行动的动力。
“丫头,我们那儿的老人都说:狼是天神的派遣者,它们能嗅到死气。”
“狼不会无辜吃人,它们要吃的人是已经要死的人,即使有呼吸的活人,但灵魂已经死了。”
“你看我俩一直都没遇到危险,说明我俩没有散发出狼寻找的死气,那么就有生的希望。”
顾学义看似讲给刘诗妍,其实也是讲给自己,这是他活下去的希望。
也只有这么自我安慰着,才能使他不对生绝望。
无人的沙漠地区最怕遇到野狼,只要遇到就是一群,再能打的人也战胜不了一群狼。
终于等到了日落,茫茫沙漠,披上了一层金辉,晚风吹着细沙莎莎飞舞。
热浪一波一波滚过沙丘,顾学义把刘诗妍从沙坑里刨出来,为怕压坏她沙土本就不厚,比埋时轻松的多。
顾学义又一次把刘诗妍固定在背后,“丫头,今天背你的是个老头,走的会慢一些,你就忍忍啊!”
顾学义此时还有心调侃自己一番,可见他对生活的可观。
顾学义声音嘶哑,疲惫,的确像个暮年之人,不但行动迟缓还蹒跚摇摆。
这将是个怎样的夜晚他不知道,但必须走下去,一切都听天由命吧!
那个小口径步枪成了真正的拐杖,昨天背着一百斤在沙漠里还能轻松自如行走,今天可就不一样了。
还没走几步就气喘吁吁了,呼吸道乃至整个肺腔都发出滋滋啦啦的电流感。
即便如此他也不后悔,相遇即是缘,谁在帮谁还说不上呢,顾学义看问题总能从辩证的角度出发。
这也是这些年他一直活的坦然的原因,不然早被现实打垮了。
在沙漠里迷路是件可怕的事情,顾学义觉得自己没走多远,可返回的路程彻底陷入艰难。
还好他现在已确定方向,不至于在沙漠里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