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不屑。
在他们看来,喝酒就得豪爽,什么叫慢慢喝?
哥几个哪个不是抱着酒坛子直接灌的人物!断然没有慢慢喝的道理!
只见三人动作整齐划一,像是事先排练过一般,同时拿起酒杯,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
刹那间,“嘶嘶”的声音接连不断地响起。
每个人的脸上都和程咬金一样,迅速变得有些通红,那酒劲就像一团火,在他们的体内燃烧。
“好酒啊!真是烈啊!”
尉迟敬德咧着嘴,大声说道,他的眼睛微微眯起,似乎还在回味着酒的味道。
三人这副神态看的程咬金哈哈大笑,他一边笑一边说道:“俺都和你们说了,怎么不信啊!这酒啊,就是要慢慢喝的!”
说着,程咬金又拿起酒壶,给四人重新满上,这一壶酒转眼间就去了一半。
“等会走的时候,我一定要多买些酒,带回去慢慢喝!”
程咬金的话让其他人心中也冒起了这个想法,他们都在心中暗暗盘算着,一定要带些这等好酒回去,让其他人也尝尝。
“吃菜吃菜!”
李世民笑着说道。
在唐朝,肉的种类虽多,但以羊肉为主。这是因为当时的猪肉有着去不掉的骚味,处理起来十分困难,相比之下,羊肉的膻味更加容易被接受一点。
李世民怀着试试的心态,伸出筷子夹起了一块色泽红亮的红烧肉,那红烧肉颤巍巍的,仿佛在向他招手。
他缓缓将红烧肉送入了嘴中,刚一入口,甜咸交织的味道一下子在嘴巴里迸发开来,如同烟花在夜空中绽放。
那滋味无穷无尽,红烧肉在口中瞬间化开,就像雪花遇到暖阳一般,只留下满嘴的鲜香。
李世民一块红烧肉刚下肚,便又立马夹起了一块,他一边吃一边赞道:“好吃!”
听到李世民的评价,众将也是迫不及待地开始动筷子。
一时间,餐桌上筷子飞舞,大家都朝着那盘红烧肉伸去。
很快,一盘红烧肉就被四人风卷残云般地吃得精光。
“这真的是猪肉吗?怎么会如此美味呢?”
李勣一脸不信,他盯着空盘子,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