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你去医院。”
林娴转过身时,不合身的衬衣扣子不小心崩开一粒。
眼看着就要春光乍泄。
她垂眸捂住胸口,紧张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刚刚为了逃离现场,她竟然敢跟着这个陌生人走。
难不成自己只有到了最紧张的时刻,才能激发潜能,不再变得社恐?
一件西装突然披在身上,带着男人特有的味道。
林娴抬头看了一眼。
眼前的男人,态度柔和,动作绅士,帮她拢紧了衣裳,避免走光。
其实她刚开始就有点疑惑。
这么热的天,为什么港城的男人还钟爱穿正装?
难道因为富婆喜欢?
那人温柔开口:“有点痛,能忍吗?”
林娴止住了自己的胡思乱想,点了点头。
咯嘣一声响。
她的下巴复位了,并且一点也不痛。
林娴自己也是学医的,自然知道这手法没那么简单。
一个牛郎,也这么厉害了吗?
看来这港城的牛郎,不仅要长得好看,为了伺候富婆,还得十项全能。
林娴到现在才反应过来,不对劲。
这个男人普通话说得很好,粤语也说得很好。
他到底是哪儿的人?
刚刚说要他负责,是因为囊中羞涩,万一需要去看病,她实在没钱了。
站在林娴旁边的男人,原本是来参加陈寄生日会的江屿年。
只是还没能进门,便撞见了林娴,还搞了这么一出乌龙。
江屿年见林娴眉目纠结,追问道:“请问你还有别的地方不舒服吗?一会去医院,顺便都检查了。”
林娴抹了一把脸,摇头道:“不用了,谢谢。”
她已经没什么事了,还是不要给别人添麻烦了。
出来混口饭吃,都不容易。
陪自己去一趟医院,一来一回俩小时没了,他得少挣多少钱。
江屿年皱着眉头,盯着她的手。
“可是你的手受伤了,最好还是去一趟医院。”
林娴从包里拿出绷带,熟练包扎,冲他挥了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