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就揍她,天天把她按在地上揍,揍到她服气为止……”
“呵呵,没收我嫁妆?呵呵,到时候,把她养老私房钱全部搜刮干净,让她舔老娘的鞋底子,才给她一口饭吃!”
到了晚上,宋兴宁访友回家的时候。
见到宋婆子与张成凤有说有笑地在摆饭等他。
他拧着眉毛。
人都说他清贵如玉,长相出众,他娶了这样一个有碍观瞻的婆娘回来了,说实话,走出去,都有些没脸。
可是他们宋家现在日子不好过,能娶到媳妇,就已经不错了。
倒不是他好女色。
主要他爹瘫在床上,要人伺候,娘又年纪大了,家境没落,需要一个贤内助帮他,让他专心读书,要不然,他这辈子的仕途无望了。
他本是男子,理应在家庭落难时,站起来,当那顶梁柱。
可是,他读书到了秀才,这样就放弃了,他不甘心。
他想更进一步,哪怕考个举人,到时候,都会谋个好差事一些。
他对那阮棉娘也没有多喜欢,只要能担起贤内助,照顾家庭照顾爹娘,娶谁都是一样。
既然这婆媳两人相和,那么这门亲事,错了也就错了。
走一步算一步吧。
什么都不重要,他只管读他的书,出人头地,高官厚禄,才是他宋兴宁的最终目标。
一家人饭毕。
张成凤为了讨好他,还给他夹了几次菜。
宋兴宁都食不下咽,最终,他还是吃了下去。
张成凤见了,眼眉弯弯。
“相公,明天陪我一起回门吗?”
宋兴宁看向宋婆子。
宋婆子未说话。
宋兴宁道,“好的,那就耽误半日工夫,不读书了。”
张马凤一高兴,又连连给宋兴宁夹菜。
那筷子上的口水粘乎的。
宋兴宁放下碗筷,说了一声吃饱了,就离桌了。
张成凤高高兴兴地将宋兴宁未吃完的东西,全部扒入她自己的碗里。
相公吃过的粗茶淡饭比山珍海味都好吃。
……
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