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家居服,桌子上的茶台上摆放着一副上好的茶具,淡淡的茶香在屋里弥漫,莫天栋虽然年近五十。
但他看着还很年轻,长相斯文儒雅,不像是个商人,更像是文人墨客,莫家装修古色古香,到处摆放着古董字画,都是名人真迹,一幅价值连城。
经过几十年的沉淀,他早已从当年的小混混,摇身一变成了如今的房地产大亨。
当年在街头拿着刀跟人火拼的莫天栋也没想到,十几年后他竟然能有这样的成就。
莫天栋当年混迹黑道,经常喊打喊杀,他最难的时候,浑身是伤奄奄一息像只死狗一样躺在垃圾堆里,靠腐烂发臭的垃圾活着。
就在他以为自己马上要死的时候,一道光照亮了小巷,他永远都记得,穿着白色裙子,长发飘飘,长相温柔的女孩子,将她手里的食物给了他,还将自己身上仅剩的几百块钱给了他。
莫天栋握着手里的纸币,暗暗发誓,他一定要找到这个女孩子,他靠着她留下来的食物和钱活了下来。
后来他也如愿找到了她,只是很可惜,她早已经有了意中人,但当时的莫天栋因为心里的执念,毫无顾忌的用手段毁掉了她的心上人,他强硬的逼迫她和自己在一起。
然后他以为只要生了孩子,她就会死心留在她身边,但实际上是他错了,她趁他出差不在,偷偷在水里下药,和心上人私奔逃跑了。
知道消息的莫天栋,双眼赤红恨不得杀了所有人,但看着那像棉花一样的小人,他的心突然就释怀了,从那以后他把莫娇娇当做了自己的一切。
这些年他有过不少女人,但那些女人都不配生下他的孩子,他只允许自己有莫娇娇一个宝贝女儿,任何人都无法撼动莫娇娇的位置。
莫天栋喝了口茶水,面色凝重的看了眼手表,已经快十点了,娇娇怎么还没回来,自从娇娇喜欢上了宋茗,就连他安排在身边的保镖都不要了。
莫天栋正在烦忧,一双柔软细嫩的手按上了他的太阳穴,他闻到一股淡淡的兰花香味,清新怡人。
“老爷,你是在担心小姐吗?她说要参加同学聚会,今晚回来比较晚。”
身后给莫天栋按摩的女人,看他脸色舒缓了些,嘴角勾起一抹得逞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