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是人类见到它就跑,哪曾想到它也有一天害怕人类的。
野猪长到它这个体重也是一方霸主,就算在森林里面遇上老虎,老虎都要掂量掂量再决定出不出爪子。
然,却不想它威风凛凛半生竟然栽倒在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女人手里。
“嗷呼”凄厉的惨叫响彻这一片山野。
野猪也不甘心啊!然而它再怎样不甘心,还是被祁言抓着往岩石上砸,哪块石头锋利就砸哪块。
把野猪摔得苟延残喘之后,祁言就发现了一根藏野猪身上渗透出去的血丝。
若有若无的,伸手触碰,它就断了
“”祁言见此眸子也暗了暗!
她就说这个世界不会让自己躺平等死的,这不,马上来了
野猪毕竟不是家猪,家猪从小就被阉割掉生殖器,跟一些骚气馕包,因此家猪肉是没有那一股子的骚味,味道也不如家猪好吃。
但这是什么时代,有肉吃都不错了,像祁言这样的老怪物在这年代里都饿了好些天,如今看到的野猪,她能让你跑了吗?
于是在野猪哀嚎之余,还试图逃跑得刺激下,祁言越砸越兴奋,眼睛都开始出现幻觉,看到自己啃着一只大野猪腿的梦幻场景,真美好
眼中的野猪再也不是那青面獠牙的狰狞模样,而是圆润金灿灿的烤全猪模样。
果然,她真的饿了,现在看野猪都那么温柔。
鲜血四溅,野猪就算再怎么皮糙肉厚也经不起祁言的疯狂,没一会就被祁言砸死。
身上伤口到处都是,但都是伤到皮,并未伤到肉,这就需要把握力量的精准,还是精准到一定的程度才能做到。
脖子的伤口还在勃勃渗血,大动脉已经被祁言用石头砸破,没有血在肉里面凝固,这又在很大的程度上让野猪变得更好吃一些。
野猪也是可怜,它只不过想要驱逐掉这个进入它后花园的人类,谁曾想自己遇上了个活阎王,人家想驱赶你,结果你却想吃人家的肉。
太过分了
看着死翘翘的野猪,祁言心情不错的哼着小歌曲,一手提着半桶山坑螺,一手拖着野猪那庞大的身体往山下走去。
路过山脚那牛栏时,祁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