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过来将她抱起,“怎么还是跟小时候一样不爱穿鞋?”
“下次不会了。”
“你以前也这么说。”
一种久违的情绪充斥在姜至心间,她眼眶有些发酸。
沈聿淙将她放在餐椅里,抬头便看见泛红的眼眶,心中一紧,有些着急,“吱吱,我不是凶你,是天太冷地板太凉……”
“我饿了。”姜至将脸埋进沈聿淙怀里,像小时候一样,撒娇耍赖。
沈聿淙果然被拿捏,轻叹道,“那你先吃粉,小心烫。”
热乎乎的牛肉粉,是姜至的最爱。
上面会撒上一层细细的香菜碎,香菜碎下面有切得薄薄的卤牛肉。
汤底是老母鸡熬的,浓香四溢。
只一口,就心满意足。
沈聿淙给她取来了拖鞋,粉粉嫩嫩的小兔子。
新的。
姜至记得上次来的时候还没有呢。
她突然想到那天在西餐厅撞见的一幕,一口粉堵在了喉咙,有些难以下咽。
“按照你的码数买的,试试看合不合脚。”沈聿淙弯腰将拖鞋放在她面前。
姜至呛了一下,“我的码数?”
“这是给你准备的,不买你的码数难道买我的码数?”
姜至咕噜一声咽下粉条,“我想看哥哥穿粉兔子拖鞋。”
“那你就等着吧,看看这辈子能不能等到。”
“小气。”姜至穿上拖鞋,很合脚。
脚晃动的时候,兔子的长耳朵也跟着一晃一晃的。
姜至好奇的多晃悠两下,眉眼弯弯的抬头想跟沈聿淙说什么,却突然撞进他墨黑的眸子里。
里面有男人对女人的热切,幽邃。
两人对视,男女之间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倏然升温。
她眼睫颤,心脏扑通扑通跳得快要冲出胸腔。
沈聿淙指尖勾起她的下颌,低下头来跟她接吻。
与那晚的靡靡不同。
这一次是在她清醒的情况下和她接吻。
感受上自然也不同。
手中的筷子不知何时调到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姜至清醒片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