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
他越急,她越是不急。
反正,急死他,她也不吃亏。
这段时间,洛采薇在网上看到了一段很现实的话:
娘家再好,你空手试试;婆家再好,你不工作试试;老公再好,你卧床试试;朋友再好,你借钱试试。
估摸着沈卿言心里已经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就盼着她‘卧床’,拿走她的一切了。
叶大百年校庆,邀请了沈卿言和洛采薇夫妇。
洛采薇提前一天让工作室的同事,将做好的礼服送到了叶大。
校庆这天,洛采薇穿了条酒红色修身长裙,裙子领口设计独特,是略带弧度的方领,恰到好处的勾勒出她精致漂亮能养鱼的锁骨,以及优雅如白天鹅的脖颈。
一头茶色长卷发披在肩头,她脸上化了精致妆容,戴上璀璨又不失优雅的首饰,她从衣帽间走出来时,站在门口等她的沈卿言眼里闪过一抹惊艳。
尽管他不喜欢洛采薇这种招摇美艳型的女人,但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讲,她无疑是挑不出什么瑕疵的。
肤白貌美,美艳动人。
“老公,我打扮成这样,不会给你丢脸吧?”
沈卿言摇头,“当然不会,我家宝宝是全天下最漂亮的女人。”
身为洛采薇的老公,他每次带她出去参加宴会,她都是全场最引人注目的,而他,也是最受男人艳羡的。
她是个很漂亮、也很称职的花瓶。
“老公,你之前不是想要一款陀飞轮腕表吗?我前段时间去商场逛街,恰好看到有一款符合你气质,于是便帮你买了下来。”
洛采薇拿出那款她让傅同学帮她装好窃听器的腕表,笑容璀璨的看向沈卿言,“你手上的腕表也戴了两三年了,换下来,戴上我送你的这款吧?”
沈卿言看到洛采薇拿出来的奢昂又大气的腕表,镜片下的眼眸里闪过一抹深意,“宝宝,为什么突然送我手表?”
洛采薇摸了摸脖子上的粉钻项链,唇角笑意加深,“当然是礼尚往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