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连年征战,需要大量的士兵和劳力,因此人口成了当时诸侯国强大与否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为了增加国内人口,诸侯国纷纷在国内推行早婚早育,甚至规定:“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秦朝统一天下之后,继承了春秋战国早婚早育的思想,鼓励早婚早育。到汉朝时期,结婚年龄进一步年轻化,《汉书·礼乐志》记载:男十五,女十三,即可大婚。而实际上,汉朝的皇帝、百姓结婚比这规定还要早,例如汉文帝十四岁就已经成婚,如果按现在的周岁计算,仅仅是一个十三周岁的小孩子,可能小学还没毕业。
从汉朝开始,之后的历朝历代无不鼓励早婚早育,而男女结婚的年龄,一般也都维持在十四五岁之间。
新朝成立之后,废除了古代的包办婚姻,提倡自由恋爱,并倡导男女平等。
新时代的女性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创造出的价值也不再比男性差。这让她们不再满足于当一个家庭主妇,她们开始追求自强自立。
特别是在经济发达,思想超前的大城市,很多女性认为早早的结婚生子,会影响其实现人生价值,所以越来越多的年轻女性开始晚婚,甚至抵触结婚,其中以鹏城、京城和魔都三个一线城市最为突出。
魔都被称为“东方的巴黎”,是神州的经济中心,时尚中心,它的繁荣历史从清末一直延续至今,任由时代变迁,也没人能够撼动它远东第一大商埠的地位。
在百年风云史上,魔都的花花世界中诞生了很多粉红女郎和才女佳人。
在常住人口2487万的魔都,30岁以上的大龄剩女超过100万。
魔都的“剩女”大多是因为“主观意识”而剩下的,换句话说,她们的条件都非常优秀,外貌出众,受过高等教育,高素质高涵养,工作稳定,收入不菲,但却排斥结婚。
优越的条件,让“剩女”们在经济上可以完全独立,因此失去了对婚姻的向往,她们认为没有男人自己一样可以生活的很好,何必要结婚,如果没有遇到对的人,岂不是要徒增烦恼。
而且就算是寻找另一半,她们的要求也理所当然的很高,不仅要求男人一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