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你说,我去毛遂自荐加入亲卫队,大长公主殿下会不会接纳呀?”
谭战二归二,但心智是真心崇拜夏明昭这种战场归来的强者,而且完全不掩饰自己的崇拜。
从玄武大街回去之后,他是越想越激动,饭碗一扔就直接跑到楼府来,找好兄弟分享自己的兴奋构想。
态度之急切,连绕道走正门那几步路都省了,直接从墙头翻进来,一个人独自碎碎念到现在:
“和偶像近距离接触,想想就激动娭~汤圆,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吭个声啊!”
这种时不时抽个风的二货,楼轶懒得理他。
他专心致志挖呀挖,吃出吃奶的力气,把谭战的满腔热血当做耳旁风。
惹得谭战急了,他才轻飘飘地回了一句:
“你羡慕嫉妒恨也没用,你的偶像是我的女人!”
“呸!前段时间你还寻死觅活闹着要拒婚,这会儿倒成你的女人了?呸呸呸,将来……将来她才是,现在是我的偶像!”
谭战很不服气!
他之前也觉得好兄弟尚主挺委屈的,可现在看到公主亲卫队那般威风后,他又觉得好兄弟配不上那般传奇的女子。
不,不能以女子称呼偶像。
偶像不是谁的女人,而是大家的偶像!
他试探着问:
“汤圆,咱们打个商量,你和偶像成亲之后,我搬到你家住,行不?”
还行不?
你个臭不要脸的。
怎么不直接说搬到我床上来住?
楼轶气得一铲子敲在他身上,翻飞的泥土洒了他一身,连嘴里都是泥。
他一边呸呸呸,一边手忙脚乱拍衣服,动作狼狈。
而这时,楼轶从土坑里捧出一个褐红色的陶罐,小心翼翼抹去残泥,敲开泥封。
一股清冽的酒香扑面而来,其中还夹杂着果香味,是谭战前所未闻的好味道。
他顾不得身上的泥土,肚子里的馋虫咕咕直叫,死皮赖脸的凑过来:
“这什么酒,闻着就好喝,年份应该不小吧!”
“金盏酒,十年陈!”
楼轶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小的琉璃杯,仔细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