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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过年时苏然很崩溃。
电视屏幕上,各大卫视的跨年盛宴轮番上演。
他看到每个台的跨年会都有他的歌,可就是没有他。
苏然给别人写的歌都红了,也因此他被称为娱乐圈的“写歌锦鲤”。
这几年,陆思远过得也一般,跟曾经的好室友也没有过多联系。
陆思远没想到,几年没联系,他的好兄弟居然混到这种地步。
“为什么你不自己唱?”陆思远奇怪道。
听到陆思远的问话,电话那头的苏然惨然一笑:“当年进公司的时候,年轻不懂法,签了两份合同。”
“那会儿我刚出道,哪里懂得这些弯弯道道。”他轻轻叹了口气。
“那时公司也没有跟我说明合同条款,怀着天真懵懂的心态,我签了两份合同,根本就不知道其中一份就是原创授权”
“或许该叫老六的不是你,是我。”
陆思远:“”
两人之间,一时静默无声,只有隐隐的电流声。
陆思远也不是刚入行的小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陆思远声音中带着几分压抑的愤怒:“这么黑!那岂不是你所有创作的歌曲都是公司的?给他们白打工?”
“哎。”陆思远长叹一声。
像苏然这种靠歌吃饭的人,这份合同带来的伤害性要远远大于演艺合同。
这种合同他当年差点签,以“师徒协议”的形式。
幸好当时老登太过分,他直接反抗,虽然被雪藏了几年。
好吧
其实也没比苏然好到哪里去。
这种现象过于恶臭。
就拿苏然签的音乐公司来说。
他们明明可以走正常渠道去向写歌的人收歌,付版权费。
但就是不花这个钱,看上苏然能写歌又好拿捏,绑他做一个幕后写歌的产出机器。
生生被坑着打了五年白工,每个月付着三千的工资,连每个月在京都生活费都不够。
“我知道,写那么多歌版权都没握在自己手里,纯纯被当写歌机器用了。”苏然的声音里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哀愁与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