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清桉听了这话之后,十分严肃地摇了摇头:“去什么地方,是我自己选的。”
“有选择权,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诸位同僚兴许现在不明白,日后可能就明白了。我们努力读书,努力成为朝廷的一员。”
他顿了顿,“实际上不仅仅是为了升官发财。当然大家也都知道,我们这些穷酸学子,寒门都算不得,想要在朝廷中做事,自然是有世家顶着。”
“所以我如同大家一般,想要挥洒自己的汗水,想要成为那个读书初衷:先天下只有而忧之人,凌海县,是我自己的选择。”
“只要努力,想上进,一切都是朝上前进的动力,大家静待,我风风光光地回来汴京。”
“至于我妻子,是我的点灯人,随时伴在我左右。因为有她,我欢喜,因为她才有今天的我。所以我不希望,日后有什么事,都责怪我的妻子。”
“若是日后我再听见这话,不管是不是因为崇拜我亦或是其他,我许清桉,都会动手。是死是活,我不管。”
许清桉冷着脸,他不允许任何人说沈珍珠一句话的不是。
说了这话之后,大家伙点了点头。
只要他说清楚了,读书人大多也都是讲道理的。
甚至松了一口气,连中三元,若是被分配去边缘地方的待遇是日后他们无法企及的目的,那岂不是要崩溃?
毕竟就想着,能够考上状元,带着一家人成为臣子。
如今,只要许清桉是个例外,不是所有的学子都是你这班,大家也都放心了。
凌海县确实是很穷,是听过那个地方的人都知道很穷的地步。
这个小插曲过后,一行人浩浩荡荡。大概是赶路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来到了凌海县。
沈珍珠来的时候肚子都还没有明显的变化。
这个时候小腹已经微微隆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