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二姐商量了许久。
最后,将事情大致的划分了一下。
关于封赏下来的田地,就由大哥,姐夫一起负责验收。
而大嫂侄子,姐姐外甥,要跟着林雨一起,回长安城。
林雨把自己在长安城有一套宅子的事情说出来后,让大哥一家,姐姐一家一起去住。
毕竟,宅子很大,住六七口人,那是绰绰有余。
而大哥,二姐一番推辞后,也同意了。
之后,林雨将从李承乾,李丽质那里坑过来的三千多两银子,给大哥,二姐各自一百两。
不是不想多给,而是给多了怕大哥,大姐接受不了。
一百两银子,已经是普通百姓一家六七口人,七八年的开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