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继续道:“但是我替你拒绝了。”
“啪——”
钢笔掉落在地的声音清脆沉重,引得不少人侧目,但在看到季岑面无表情的俊脸后,都不约而同收回视线。
七班谁不知道,季岑看上去好相处,实际是最难搞的。
表面看上去笑吟吟,拒绝起来却毫不留情。
同年级有个暗恋季岑两年的班花,家世也不错,在文艺汇演上高调对季岑表白,谁知对方头也不抬前一秒嘴角挂着笑。
下一秒,薄唇冷冷吐出拒绝的话。
女孩不死心追问:“如果你不喜欢我,那天下雨的时候为什么要给我撑伞?”
季岑:“因为我善良。”
“那我送你巧克力,你接受了!还送了我一支钢笔呢。”
季岑:“因为我那天低血糖。”
班花泫然欲泣,不死心的看着他,最后只听季岑淡淡说了句。
“钢笔是还礼。”
至此,同年级没人敢靠近,低年级更不要说了。
离他最近的同学是个女孩,见钢笔滚到了她脚边,便壮着胆子捡起来。
“季岑,你的笔。”
季岑接过,礼貌笑笑,眼神却未变:“谢谢。”
女孩的脸红了大半,手足无措的坐回了位置。
明念上课时手机都是关机状态,放学后刚开机便收到秦霄的信息。
【我问了季岑,他说不来,就我们两个吃饭,可以吧?】
【大概什么时候啊,在哪吃啊?】
后面跟了个期待小狗转圈的表情包。
季岑拒绝了?
明念倒是没有多惊讶,毕竟这大少爷要是那么好请,反倒有点不符合他的性格。
不知怎地,明念想起了小时候金若男养在老家的那条大黄狗。
起初见到她就狂吠,一次比一次凶,但在喂了几次骨头之后,竟然乖乖的任由她揉搓圆扁了。
想了想,她拿起手机,发了条信息给秦霄。
【那就晚上吧,我亲自下厨,你来我家怎么样?】
秦霄立刻回复:【好啊好啊,不过你爸妈不在家吗?】
明念:【他们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