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差点要认不出这个儿子了。
和养在乡下的几个营养不良黝黑没精神的孩子不一样,时岩面色红润,个子比他们高上不少。
上身套着一件一看就不便宜的羽绒,穿着校裤,脚上还穿着一双名牌鞋。
这个鞋子他们在村长儿子脚上见过,听说要上万块。
要是不说,没人能猜到眼前这个少年是他们的孩子,分明是城里的富家少爷。
苏梅上去一把握住时岩的手,说:“小岩啊,好久不见,妈妈可想你了。”
高顺上下打量了一下时岩,一脸自豪地说:“不愧是我儿子,长得就是人模狗样。”
时岩也不在乎高顺是不是用错了词,高顺没读过书,是个标准的文盲,但总喜欢学着别人说些四字词语,好显摆自己不是大字不识。
越显摆越暴露自己没文化。
时岩现在就想着赶紧将这两人打发走,别被时家的人看见。
因此他和今天来接他回家的司机说自己要在学校练琴,晚点自己回去,再从后门打车过来车站。
“先找个酒店住下,玩几天就送你们回去。”
高顺一听酒店就不高兴了,他来炎城就是想要住在时家,好回去和自己的牌友显摆显摆。
“不用这么麻烦,直接回你那对有钱父母那住就行。”
时岩一听这话,脸上马上就黑了下来,高顺这话是打定心思缠上时家了。
“先去酒店,你们一路坐车过来身上都是尘和臭味,先去洗一洗。”
高顺还想说什么,苏梅连忙开口,他看出时岩有些不太高兴,说:“先去酒店,先去酒店,刚好我也想先上个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