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买新衣服穿。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闵柔,是崔镇的御用小保姆了,如果穿着不上档次,那岂不是给他丢脸?
哼哼——
果然。
原本想婉拒的闵柔,听崔鸣宇这样说后,马上就嗯了声,小心翼翼的拿起了那四百块钱。
吃饭!
崔鸣宇和娇娇,坐在沙发上。
闵柔则端着一个碗,坐在门后的马扎上,低着头小口小口的吃着饭。
这年头的农村里。
还有很多地方,残存着女人不能上桌吃饭的封建思想。
不过算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闵柔,以前在她家里时,肯定不会在意这些。
她现在旁边吃饭,是怕崔鸣宇在意。
崔鸣宇当然也不在意——
不过,他倒是很喜欢闵柔,坐在门后的马扎上,受气小媳妇那样的吃饭。
这种心狠(特指咬人。那晚用棍子,把赵剑的脸,给打了个血肉模糊,却没有一点后怕),还固执更矫情的女孩子,就是不能给她好脸色。
要不然她在满血后,万一哪天崔鸣宇得罪了她,她半夜再拿剪刀,把他咔嚓掉呢?
因此。
绝不能被她的娇弱、可怜的外表所蒙蔽,得彻底拿捏住她,她才不会出幺蛾子。
娇娇倒是没想那么多,只是不时的看一眼叔叔,看一眼姐姐,闷头吃饭。
吃饱喝足。
崔鸣宇点上一颗烟,来到了院子里,来回的转圈散步,继续想着合适的带队人员。
“叔叔。”
闵柔怯生生的声音,打断了崔鸣宇的思绪:“我倒好了水,给您洗脚吧?”
你给我洗脚?
我又不是地主老财家的傻儿子,还用你来服侍?
崔鸣宇回头看着她,刚要说不用,她又说:“我看您眉头紧皱,肯定在绞尽脑汁的很累。我帮您泡泡脚,您也许就能减轻一些疲乏。我爸以前干活累了,我妈就给他洗脚。我爸就会浑身轻松,马上就有说有笑的了。”
这么神奇?
那好。
试试——
崔鸣宇坐在了沙发上,看着屈膝蹲在面前的闵柔,捧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