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我就抢个猪蹄,怎么判死刑啊? > 第172章 菜勺终于回来了(1/6)
    萧岚没来之前,大家还觉得老孙可厉害了。

    萧岚一来,大家才意识到,厨艺就像肚子里的屁,不管再怎么憋,总会不经意间冒个响。

    有些人两三年都憋不出个响来,啧,这也太能憋了吧?

    兴许是大家用眼神骂得实在太脏,老孙有点绷不住了,赶紧低头假咳一声。

    “得了得了,赶紧洗漱去!别光顾着拉人闲聊,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跟你们聊天!万一人家想给家里人打电话呢!”

    听到老孙这么说,大家也有些不好意思继续围着萧岚了。

    确实,很多人第一天入狱,都想跟家里人报平安。

    一天之中只有这个时间段能打电话,还得去排队打。

    大家因为太激动,忘记了这一茬,把萧岚围住了,走也走不了。

    他们跟萧岚说了声抱歉,然后就散开了。

    望着这些舍友们的身影,萧岚一时间心里涌起阵阵波涛。

    一个热心助人的老好人,却偷窃成瘾。

    一个心系妻儿的男人,却因为无知,险些害了无数个家庭。

    此刻萧岚意识到,人真的是很复杂的生物,拥有着立体多面的灵魂。

    正如所有的多面体那样,有光照到的地方是【亮面】,背光的地方是【暗面】。

    照在身上的光越多,一个人身上的亮面就越大,暗面就会越小。

    可无论亮面和暗面的大小比例是怎样,两者之间,一定隔着【明暗交界线】。

    学过画画的人都知道,明暗交界线不是一条线,是一个面。

    人不是在某一时刻,突然越过某条“线”,然后变成坏人的。

    而是逐步逐步,从亮面伸出一只大脚趾,试探性地落在灰色地带。

    确认没事之后,再迈上整只脚,再探过去半个身体。

    身体在浅灰和深灰的混沌中徘徊一段时间,在某个或偶然、或故意的时刻,一脚踏入明暗交界。

    当人站在至暗处回头看,深灰显得没有那么灰,而浅灰几乎等同于白。

    那原本白的地方,则刺眼得不敢看。

    这时候再想回头就需要很大勇气了,很多人会选择继续往前走,想一条道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