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我就抢个猪蹄,怎么判死刑啊? > 第172章 菜勺终于回来了(4/6)
不起,结果自己毕业一回国,发现只能找到月薪三千的工作一样茫然。

    萧岚打断了他的自抱自泣,拖着他往煮粥那边去。

    “走吧,这里用不着我们,看看有没有别的活儿。”

    李阿四很纳闷:“你不留下来做馒头吗?这不是你最擅长的?”

    “这里用不到我。”

    萧岚毫不阻滞地离开了面点区,他可不像李阿四,长着两只眼睛就是为了喘气用的。

    他一进来就观察了一遍,发现面点区这里是半自动化的。

    和面、揉面是手动,其他的都是机器自动。

    不然就一两小时的时间,做几千个馒头,怎么做得完?

    两人来到煮粥的区域,几个同宿舍的熟人看见萧岚都朝他打招呼。

    煮粥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技术了,洗好米,拼命兑水,兑水就完事。

    这里煮粥的工具有限,用的就是平时炒菜的大铁锅,再怎么煮也没法煮出高压锅的味儿来,能熟就不错了。

    都吃大锅饭了,就别讲究这么多了。

    萧岚目光一扫,看见有人把切好的萝卜运过来。

    “你们这是……”

    老孙一直留意萧岚的动向,闻言他回答:

    “让他们学着做点泡菜。平时都是买大包大包的榨菜,也不便宜哩。萝卜批发价才几毛钱一斤,咱有就自己做,还能换点花样。”

    萧岚闻言点头:“那我帮着一起做。”

    老孙笑着摆手:“什么帮着,你要是会做的话,直接教他们做!”

    “行,我还真会。”萧岚毫不露怯地应下,他不但会,还很拿手。

    泡菜这种东西,上到高级饭店,下到苍蝇小馆,都有它的身影。

    饭店里一般用作开胃前菜,也就是冷盘,一般会免费赠送。

    小馆子里,尤其是粉馆面馆,会提供免费泡菜,供顾客取用。

    所以对前世的萧岚而言,泡菜是唯一一道伴随他从自家开的小饭馆走到后面高级餐厅的老伙计。

    在古代,泡菜被称为葅(zu一声),是指为了利于长时间存放而经过发酵的蔬菜。

    它跟咸鱼类似,都使用了延缓时间的魔法。